[美國《防務新聞》2008年1月9日報道] 歐洲防務局(European Defence Agency)最近與一個防務和航宇公司財團簽署了一筆價值50萬歐元(73.6萬美元)的合同,要求制訂出一份詳細的無人機路線圖,于2015年之前將無人機納入歐洲空域。
被授予這筆合同的防務及航宇公司財團是“Air4All”,其成員包括BAE系統(tǒng)公司下屬的作戰(zhàn)平臺解決方案公司、阿萊尼亞航空工業(yè)公司、達索航空工業(yè)公司、Diehl BGT 防務公司、EADS CASA公司、EADS防務安全德國公司、伽里略航空工業(yè)公司(Galileo Avionica)、QinetiQ公司、Rheinmetall防務電子公司、薩伯公司、Sagem 防務系統(tǒng)公司和泰萊斯航宇公司。規(guī)劃中的路線圖將用于幫助歐洲各相關團體(如適航當局、空中交通管理、采購機構、工業(yè)及研究機構等)為統(tǒng)一的歐洲無人機活動制訂一份聯合日程表。目標是為未來從事商業(yè)和防務用途的無人機飛行活動制訂一個詳細規(guī)則,確保無人機可以和其它空中交通工具相安共處。
項目主管Dave Kershaw代表Air4All財團表示,制訂相關路線圖對于歐洲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起步,將為實現無人機和其它空中交通工具飛行活動協(xié)調有序的目標提供指導。(中國航空信息中心 陳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