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全面掌握農用植保無人飛機發(fā)展情況,根據有關部門統一部署,我部決定開展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農用植保無人飛機是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農用航空領域新的熱點,在實踐推廣應用中已表現出明顯特點和優(yōu)勢。但作為新生事物,農用植 保無人飛機底數不清、標準體系建設滯后、作業(yè)規(guī)程缺乏、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還比較突出,亟需通過專項統計摸清底數,為后續(xù)管理和應用提供數據支撐。
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是一項創(chuàng)新性工作,需各級農機化、種植業(yè)(植保)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開展。一要突出重點。主要統計農用植保無人飛機的擁有量和作業(yè)面積,同時可結合實際就其他情況開展調查。二要規(guī)范流程。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,從鄉(xiāng)鎮(zhèn)開始統計,由縣級進行匯總審核后逐級上報。三要密切協作。各 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側重于擁有量指標的統計,并對轄區(qū)內農用植保無人飛機的主要類型、基本性能、購置價格、購置扶持措施等進行分析;種植業(yè)(植保)主管部門 側重于作業(yè)量指標的統計,并對轄區(qū)內采用植保無人飛機作業(yè)的作物種類、作業(yè)區(qū)地形條件、作業(yè)效率與效果、作業(yè)成本與收費、作業(yè)扶持措施等進行分析。四要加強指導。結合實際開展宣傳培訓,使基層統計人員了解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基本知識,熟悉和掌握統計范圍、統計指標及解釋、調查分析方法等,保障專項統計工作順利進行。
今后,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將作為年度常規(guī)性工作加以開展,條件成熟后可逐步納入《農業(yè)機械化管理統計報表制度》范圍。對專項統計,省級農 機化、種植業(yè)(主管)要按各自職責分別匯總各地市和全省數據,按要求填寫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數據表(見附件),對統計指標、統計方法等提出完善性意 見建議,并形成專題分析報告,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牽頭,于2016年7月30日前報送我部。
聯系人及電話:
農業(yè)部農機化司產業(yè)發(fā)展處 李 偉010-59193310
農業(yè)部種植業(yè)司植保植檢處 常雪艷010-59191451
電子郵箱:njhcyc@agri.gov.cn,ppq@agri.gov.cn
附件: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數據表
農業(yè)部辦公廳
2016年5月6日
附件
農用植保無人飛機專項統計數據表
指標名稱 |
代碼 |
計量單位 |
全省 數量 |
各地區(qū)數量 |
部門分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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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× × 市 |
2. × × 市 |
3. × × 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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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用植保無人飛機擁有量(截至2016年6月30日) |
1 |
臺 |
農機化主管部門為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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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用植保無人飛機作業(yè)面積(2015年度) |
2 |
公頃 |
種植業(yè)(植保)主管部門為主 |
農機化主管部門填報單位:填表人:聯系電話:
種植業(yè)(植保)主管部門填報單位:填表人:聯系電話:
備注:
1.農用植保無人飛機,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的農用航空器,其主要用于農業(yè)植保,載藥量在5升以上。
2.農用植保無人飛機擁有量,是指轄區(qū)內從事農業(yè)生產的單位和農戶,及為其提供植保作業(yè)服務的單位、組織和個人實際擁有的農用植保無人飛機數 量,包括借出、租出、封存、在修和待修的農用植保無人飛機,不包括已經報廢以及專門用于森林工業(yè)和借入、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權的農用植保無人飛機。一機多 用、復式作業(yè)的植保無人飛機,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統計一次,不得重復統計。
3.農用植保無人飛機作業(yè)面積,是指使用農用植保無人飛機防治農作物病蟲草害的實際作業(yè)面積。在一公頃農作物上不論噴藥幾次,均按一公頃統計。但年內一公頃耕地上種植兩茬作物,且都進行了植保無人飛機植保作業(yè),則按兩公頃統計,種植多茬作物的類推。
4.各省可在此表基礎上增加統計指標,并對指標解釋進行修改。如對統計指標解釋有修改,需按上述指標解釋修改后的指標解釋分別統計相關數據。
5.各地區(qū)數量需按省域內所有市級行政區(qū)域逐個填寫明細數量。
http://www.moa.gov.cn/zwllm/tzgg/tfw/201605/t20160511_5125815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