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春節(jié),不少市民都會放飛孔明燈來寄托美好愿望。不過,非法燃放孔明燈,升放無人機等不僅存在安全隱患,還可能要承擔刑責。
春節(jié)期間,萬州機場的航班越來越多,密度越來越大,航空安全越來越重要,萬州區(qū)公安局一天也沒有放松航空安全。
據介紹,萬州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,跑道兩端各20公里范圍內為機場凈空保護區(qū),嚴禁在此范圍內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、燃放孔明燈、放飛風箏、鴿子、氫氣球等。
2月17日、18日、19日連續(xù)三天,萬州區(qū)公安局治安支隊分層次召開支隊各大隊、辦公室和相關派出所無人機、孔明燈管控會議,督導陳家壩、牌樓、紅光、白土、百安壩、熊家、觀音巖、龍沙、鐘鼓樓、望江派出所安排專門人員對轄區(qū)內的所有無人機持有人員、單位和銷售單位進行宣傳。
同時,對轄區(qū)展開全天候、無死角的巡邏,制止在禁飛區(qū)內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、燃放孔明燈、放飛風箏等違規(guī)行為。特別是南北濱江路、移民廣場區(qū)域和音樂廣場區(qū)域等孔明燈燃放“重災區(qū)”實施重點監(jiān)管。治安支隊還積極銜接萬州工商分局,溝通協(xié)商禁止批發(fā)、銷售孔明燈,抓好源頭治理,減少和消除孔明燈違規(guī)燃放行為發(fā)生。
截至2月20日,萬州區(qū)公安局出動警力452人次,組織召開會議32次,對群眾進行宣傳2257人次,發(fā)放張貼通告264份,檢查生產商戶204家次,檢查銷售商戶248戶,制止燃放孔明燈行為103次,制止放飛風箏氣球91次,收繳孔明燈189個,教育訓誡150余人。
2月19日晚、20日晚,治安支隊開展北濱路沿線巡查,已基本沒有孔明燈銷售和燃放現象。
警方提醒
隨著春天來臨,放風箏、無人機航拍的案例越來越多,嚴重影響到飛機的安全飛行。根據國家法律規(guī)定,機場凈空保護區(qū)內,嚴禁非法升放無人機、航模、孔明燈、風箏、氣球燈升空物體,一旦升空,全部屬于“黑飛”,可能承擔刑事責任。
萬州機場凈空保護區(qū)涉及具體區(qū)域:
鄉(xiāng)鎮(zhèn):天城鎮(zhèn)、高梁鎮(zhèn)、李河鎮(zhèn)、熊家鎮(zhèn)、太龍鎮(zhèn)、白羊鎮(zhèn)、長嶺鎮(zhèn)、太安鎮(zhèn)、長灘鎮(zhèn)、新田鎮(zhèn)、龍駒鎮(zhèn)、九池鄉(xiāng)、茨竹鄉(xiāng);
街道:沙河街道、周家壩街道、鐘鼓樓街道、太白街道、高筍塘街道、牌樓街道、雙河口街道、龍都街道、陳家壩街道、五橋街道、百安壩街道。
未經批準,嚴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以上區(qū)域上空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