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國民航報”微信公號1月25日消息,為促進國內(nèi)民用無人機產(chǎn)業(yè)健康成長,1月23日,民航局印發(fā)《基于運行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指導意見》,針對無人機運行場景豐富、運行風險多樣的特點,開展基于運行風險的適航管理,推動形成基于運行風險的民用無人機適航管理模式。
根據(jù)《指導意見》,將建立基于運行風險的無人機風險等級劃分方法,開展無人機適航審定分級管理。局方審查方式將從條款審查向制造廠家體系審查轉(zhuǎn)變,引導廠家建立、完善無人機設計生產(chǎn)企業(yè)適航體系,促使無人機制造廠家主動承擔適航主體責任。同時,遵循正向思維制定適航標準,依照“工業(yè)標準→行業(yè)標準→適航標準”的路徑,建立我國自主的無人機適航標準體系。廠家滿足體系要求、無人機符合適航標準后,可頒發(fā)無人機適航證件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我國民用無人機適航審定管理將堅持“分級管理,聚焦體系”“標準引領(lǐng),正向思維”“先行先試,分步實施”“依托網(wǎng)絡,便捷服務”四個指導原則。民用無人機運行風險等級將分為低中高三個等級,對于生產(chǎn)低運行風險等級無人機的廠家,局方以備案和事后監(jiān)管為主;對于生產(chǎn)高運行風險無人機的廠家,局方對具體項目進行評估,確定介入程度;對于生產(chǎn)中等運行風險無人機的廠家,局方審查基于風險確定介入程度。與此同時,依托實名登記系統(tǒng),并結(jié)合民航局無人機運行管理系統(tǒng)(UOM),建設無人機審定模塊,實現(xiàn)全流程網(wǎng)上申請和批復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了基于運行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管理的實施路線,即在總結(jié)試點項目經(jīng)驗和成果基礎(chǔ)上,以2019年第四季度適時開展廠家宣傳貫徹、受理申請為目標,圍繞無人機適航管理辦法、適航標準、審查程序和審查方法四個方面,分階段,分步驟,至2019年底初步建成基于運行風險的無人機適航管理體系。
為確?;谶\行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工作開展,民航局將加強組織協(xié)調(diào)、設立專職機構(gòu)、強化資金支持、擴大國際合作。
中國是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(tǒng)(以下簡稱“無人機”)設計、制造、應用大國,無人機被廣泛用于物流貨運、農(nóng)林植保、航拍攝影、管線巡查、遙感探測等領(lǐng)域。據(jù)“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(tǒng)”統(tǒng)計,截至2019年1月24日,已登記約29.5萬架無人機,其中,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至150公斤的無人機為2.5萬架,150公斤以上的為571架,650公斤以上的為49架。無人機擁有者約26.8萬個,各類無人機型號3720個,制造廠家和代理商注冊數(shù)1239家。
(原題為《民航局:今年底初步建成基于運行風險的無人機適航管理體系》)